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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2023年度海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海南瑞鑫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09-12浏览:3191次

海南职工注意

海南省人社厅发布了

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一起来看👇

海南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统计有关数据,现将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2023年度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下限为4830元

海南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0.16,个人0.0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0.085,个人0.02

    失业保险单位0.005,个人0.005

    工伤保险单位0.002~0.015(八个档次+浮动费率),个人0

    注: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育、医疗两项保险合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费率由8%上调至8.5%,总费率上调至10.5%。


为什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都调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各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得出,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统计部门每年对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更新,全口径平均工资数据相应进行更新,因此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会随之进行调整。今年,我们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后得出了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数据,公布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全口径平均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今年7月6日,我省统计部门分别发布了2022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2年我省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时对平均工资数据进行解读。

    2022年我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就是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出来的,即全口径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有关数据和情况见下文。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对社保待遇有影响吗?

    (一)从社会保险缴费水平来看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按本人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按最低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按最高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参保人员实际工资在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之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对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影响。

    (二)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看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个人缴费按规定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利息按月计算,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会增加,退休后养老金调整金额也会随之增加;以单位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可用于参保人本人及其家人看病就医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缴纳家人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生育费用按规定可以报销;当发生失业或工伤风险时,参保人可以相应领取失业金,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2022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2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4802元比上年增加7331元,名义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7795元,名义增长6.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0%。


    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表2、表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分区域

    海口经济圈包含海口、澄迈、文昌、定安、屯昌等五个市县;

    三亚经济圈包含三亚、陵水、乐东、保亭等四个市县;

    儋洋经济圈包含儋州市(含洋浦);

   滨海城市带包含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儋州、临高、澄迈等十二个市县;

   中部生态保育区包含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等四个市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外商投资、其他内资。

2022年海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2年海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519元,比上年增加3235元,名义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分区域

    海口经济圈包含海口、澄迈、文昌、定安、屯昌等五个市县;

    三亚经济圈包含三亚、陵水、乐东、保亭等四个市县;

    儋洋经济圈包含儋州市(含洋浦);

    滨海城市带包含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儋州、临高、澄迈等十二个市县;

    中部生态保育区包含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等四个市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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